說明:
1.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4年11月4日疾管愛核字第104030120號函辦理。
2.鑑於嬰幼兒卡介苗接種時間點業因照護者選擇及新生兒接受嚴重複合型免疫缺乏症(SCID)篩檢影響,出現遞延情形;另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分析,全國每年約10餘例卡介苗骨髓炎幼童,接種時間均為出生後3個月內,為降低卡介苗骨髓炎發生,爰延後卡介苗建議接種時程由出生24小時後,調整為出生滿5-8個月,至遲1歲前完成接種,並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
3.關於105年1月1日起延後卡介苗適合接種年齡詳見問答集(民眾版)。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預防接種
「延後卡介苗建議接種時程」政策訂於105年1月1日起調整為出生滿5個月(建議接種時間為出生滿5-8個月)。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7-08
- 發布日期: 2024-07-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