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109年長照2.0整合型計畫。 二、衛生福利部109 年 5 月 19 日衛部顧字第1091961263 號公告之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自109年6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