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三月底前必須抽查轄區內國小,托兒所及幼稚園.醫療機構、游泳池、餐飲業等之洗手設施是否合乎規定,不合格者一個月內完成複查。2.每週定期舉辦宣導活動.並在公共場所張貼宣導海報,提醒民眾常洗手且如何正確的洗手,以達到降低腸病毒個案發生之目標。3.每年三月底前完成轄內國小,托兒所及幼稚園洗手衛教查核工作,必須達到人人從小會洗手,且正確洗手之目標。